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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孟熙芮严礼淮精选小说》精彩片段
过这些服务场所销售之后,可不就是面向全市了嘛!”
孟熙芮恍然大悟,不愧是白手起家的商业奇才。
如果能拿下这种服务场所的订单,那么他的水果根本不缺卖。
这种商业头脑在现在看来,不ᴊsɢ是很高明。
但是在十几二十年前,可谓很高明了。
难怪他能白手起家,发展那么大的基业。
孟熙芮由衷赞道:“这就是兰总赚的第一桶金吗?”
虽然现在孟熙芮依旧不知道兰总是做什么的,但是她觉得,他肯定不是做水果生意的。
就算有一份能销售往全市的水果的生意,但是规模毕竟也有限。
这跟兰总的身价不成正比!
孟熙芮知道的一些有钱人,通常在赚了第一桶金之后,都会转而做其他生意。
但是让孟熙芮觉得意外的是,王婶摇了摇头。
“这并没有为兰总赚来第一桶金,反而让他把所有的积蓄都赔了进去。”
“啊?”
孟熙芮觉得兰总那个经商理念相当好啊,怎么没赚钱还赔钱了呢?
王婶叹了一口气,“福兮祸相依,祸兮福相随,其实我觉得兰总应该挺感谢他的第一次创业失败的吧,如果没有那次失败,也不会有现在的兰总。”
“他的理念是好的,他也长了一张伶牙俐齿的嘴,而且还特真诚,很诚信,也吃得了苦,他在一开始实行自己的计划的时候,确实也挺顺利的,但是很快就出现了问题,一些预料不到的难题。”
“当时提供给这种服务场所的水果摊贩其实不止他一个。”
“在他开店之前,已经有人像他一样那么做了,并且已经拿下了很多固定服务场所,固定给他们供货。”
“兰总想从其他水果商抢到订单,只有一个办法,那就是给那些服务场所提供更加优质更加新鲜的水果,并且价格要远远低于市场价。”
“要不然,那些服务场所凭什么从你这里拿货呢?”
“兰总这么做了之后,确实争取到了不少的订单,这在生意上,其实是一种很常用的经商方法。”
“顾客购买东西,当然想要购买物美价廉的东西啊,同一种东西,同样的质量,哪个价格低,当然会优先选价格优惠的啊。”
“但是这对于其他的水果商来说,这就是不被允许的,兰总动了其他水果商的奶酪,这是挑衅,这是在抢他们生意,这是在断他们财路,俗话说,断人财路,犹如弑人父母,阻人前途。”
“兰总不知道的是,他惹到的那些水果商,不是善茬。”
“有一天晚上,兰总忙累了,在店里休息,他的店铺忽然起了无名火,无名火越烧越大,怎么扑都扑不灭,兰总差点被烧死在店铺里。”
“那一场火,把他的所有都烧没了。”
“以兰总的聪明,怎么会不知道是谁干的呢?
但是他一点办法也没有。”
“他一个人,怎么可能斗得过那些已经站稳脚的水果商呢?”
孟熙芮问道:“是兰总的竞争对手烧的店铺?
那当时为什么没报警呢?”
王婶叹气道:“报警又有什么用呢?
那时候是大晚上,三更半夜的,而且那个时候,不像现在,遍地都是摄像头,十几二十年,哪里有摄像头啊。”
“只能吃哑巴亏了。”
“兰总深知不能再做下去了,再继续跟他们抢生意,搞不好哪一天小命就不保了。”
“几年的积蓄,付之一炬,还欠了一屁股债,兰总没有气馁。”
“他调整了一段时间,又去打工去了。”
“他打工也很拼,一个人同时打两三份工,一天只睡五六个小时,就像机器人一样,怎么都不知道劳累。”
“两年之后,他不仅还完了开水果店欠下的债,还存了一笔钱。”
“他用打工存下来的钱,开启了第二次创业。”
“这一次创业,他谨慎了很多,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市场考察之后,他决定进入批发市场,做水果批发的生意。”
“兰总在批发市场租了一个铺面,然后买了一辆二手货车,开始了他的第二次创业。”
“他这次创业,比第一次相比,更加的辛苦。”
“开始,他开着货车,上山下乡,寻找果源,去果园看果,跟果农讨价还价,以最优惠的价格,从果农那里收回来便宜的水果,再拉到批发市场批发给做水果生意的水果店或者小摊贩。”
“他从中赚取差价。”
“通常情况下,都是在本地收果,但有时候,为了赚取更多的差价,他甚至需要出省去寻找果源。”
“比如西瓜,我们本地种的西瓜品种基本上都是黑美人还有麒麟瓜,那基本上本土上卖的,也都是这两种瓜,这两种瓜固然很甜,但是吃多了也腻,而且,比这两种瓜甜的,还有很多很多。”
“其中就有一种叫宁夏瓜的西瓜,宁夏瓜皮薄味甜,吃起来非常爽口,但是不是本地产的,所以市面上,基本很少见到。”
“兰总发现这点之后,开了二十多个小时的车赶往宁夏,然后又连续轴转,寻找瓜源,跟瓜主讨价还价,确定好价格之后,就开始请人摘果,装车,再开二十多个小时,开回批发市场。”
“这所有的事,全都是兰总一个人干,几乎把自己的精力榨干了。”
“但是值得庆幸的是,这所有的努力,其实都没有白费。”
便宜的酒“兰总那一次,批发了六吨的西瓜回来,刚刚回到批发市场,他本想休息一下的,但是刚停车,还没来得及休息,一车六吨的西瓜,不到半天时间,就被一抢而空。”
“一块钱一斤的收购价,最后以两块钱一斤的批发价卖出,兰总那一车西瓜,赚了十二万的差价。”
“除去邮费,过路费,装车费,其他乱七八糟的费用,他那一趟,赚了将近十万人民币。”
“那一刻,兰总赚到了人生中的第一桶金。”
“后来,他又跑了几趟外省,他毒辣的眼光以及高明的商业头脑,让他每一次都满载而归,又每一次都能顺利售出。”
“那一个月,光是赚差价,他都赚了五十万。”
“五十万啊,这什么概念啊?
十几二十年前,房价还是几百块钱一平米,乡下建房子,最多花个两万块的年代,他一个月赚了五十万。”
“别说那个十几二十年了,现在的五十万,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都挣不到,五十万对于普通人来说,依旧是天价。”
“再后来,兰总开始发展自己的队伍,建立了自己的车队,随后建立了物流公司。”
“再然后,进军餐饮行业,开了很多家的连锁饭店。”
“赚了钱之后,兰总又投身各行各业,他真的是个商业奇才,就像在战场上战无不胜的大将军,在各行各业,他赚得盆满钵满。”
“兰总真的是一个很厉害的人。”
不管是做人还有做事,单从王婶的描述,挑不出他的任何一点毛病。
一个完美的商人。
孟熙芮随后问道:“那他有什么爱好吗?
兰总喜欢什么?”
王婶道:“兰总的爱好嘛?
有时有一些,但是不太多,我经常看他在电脑上玩一种纸牌游戏,就是那种电脑自带的纸牌游戏,不用连接网络也能玩。”
“我们读书的时候,上电脑课,没有网络,只能玩那种游戏,所以我印象很深刻。”
顿了顿,王婶继续道:“除了纸牌游戏,他还喜欢玩那种扫雷游戏。”
这算什么爱好啊?
不过是孟熙芮问的,她也不好说王婶什么。
“还有呢?”
王婶想了想,道:“他还是一个大善人,每个月的初一跟十五,他都会去龙尾山烧香拜佛,去天池放生动物。”
孟熙芮对此一点也不奇怪,她认识的很多有钱人,都迷信,都信佛。
龙尾山孟熙芮知道,挺远挺偏僻的。
但是据说很灵验,所以香火很旺。
不过孟熙芮没去过。
西湖的许愿树,她听人说也很灵验,她就去了一次,就遇见了严礼淮。
如果她不去的话,就不会认识严礼淮。
也就不会有在废弃民房发生的那些事。
这种事,信与不信,还是看个人。
信的人,会非常执着,每个月雷打不动,不管刮风下雨,都要去。
不信的人,你给钱他他都未必会去。
兰总,大概率属于前者了。
不过孟熙芮还是问道:“他这个习惯,保持了多少年了?”
王婶道:“具体多少年了我不太知道,我听他说,他这个习惯保持了很久了,他还经常给我安利呢,有空去拜一拜。”
“反正怎么着,至少也有三年了,我来兰总家做保姆的时候,他就经常去龙尾山了。”
孟熙芮记下来了,天池,其实也在龙尾山,大概在差不多山顶的位置,有一条地下暗河,不知道通向哪里。
那据说是个放生圣地,善男善女经常去天池放生。
孟熙芮又问道:“除此之外,兰总还有什么爱好吗?”
王婶迟疑了几秒钟,道:“她还很喜欢小女孩,这算不算?
平常在外面看到小女孩,眼睛都看直了,
但是他不是木头人。
在听到门外传来了关门声之后。
他猛地一脚朝面前的茶几踢去。
只听得“哐当”一声巨响,玻璃茶几倒在地上,瞬间碎成了无数块。
无数的玻璃碎块,映出了无数张他的狰狞的面孔。
应允龙这一脚,力气很大,他喘着粗气,盯着玻璃碎片上映出来的他的狰狞的面孔。
无数张狰狞的面孔也在静静地盯着他看。
一抹嫣红从他裤脚流出。
锋利的玻璃割破了他的脚。
但是他浑然不觉,丝毫感觉不到疼痛,仿佛那只脚不是他的一样。
他此时的脸色,已经被一种无法言喻的忧伤覆盖。
玻璃碎片的影子ᴊsɢ,时而狰狞,时而悲伤,时而变成甜美的满春。
“啊…”应允龙仰天长啸,尽情发泄着自己内心的不满。
“为什么!
到底为什么!”
但是回应他的,除了若有若无的回音,还是若有若无的回音。
他低下头,玻璃碎片上的甜甜笑容的满春脸色忽然变了。
她哭了,哭得很伤心,梨花带雨。
应允龙看着看着,也哭了,泪水模糊了他的双眼,玻璃碎片上的满春的影子也随之变得模糊起来。
“春春,我虽然平常不爱说话,也不爱与人交流,甚至别人把我踩在脚下,我也无动于衷,他们骂我废物,骂我头脑简单四肢发达,他们欺负我,凌辱我,我也从不与他们争执。”
“因为,我知道,我自己就是个废物,我长得丑,没有文化,也没有一份很好的工作,一直在底层挣扎,做着最苦最脏最累的活,做着这世上小到三岁小孩,大到八十岁老人都会做的最没有技术含量的活,做着这世界上最没有前途的活,没有朋友,没有期待,没有未来。”
“我不会说话讨好人,也不懂得人情世故,不懂得什么叫情商,也不懂得圆滑,不懂得溜须拍马,更不懂得与人交际。”
“这世间上所有的美好与优秀,似乎都离我很远,我就像病毒一样,而优秀与美好,是健康,没有健康喜欢病毒。”
“所以,我放弃了自己,过一天是一天,除了父母,没有在乎的人,没有在乎的事,我不明白,为什么,你会选择我,会让我做你的男朋友。”
“你是那么的优秀,多少优秀的男人,争先恐后地追求你,你完全可以选择更好的生活。”
“但是你没有选择他们,你选择了我。”
“虽然我不曾一次问过你,虽然你也不止一次回答过我,但是,你我都知道,那不是真正的答案。”
“亲爱的春春,虽然成为你的男朋友,是我这辈子遇见的最大的幸运,是我这辈子梦寐以求的事,你是那样的美丽,那样的珍贵,如果失去你,我不知道我如何度过一天天漫长的夜,因为从此以后,我的世界里,不再有白天,只剩下黑夜。”
“那将是最难熬的事。”
“但是我还是想真诚的问你,能不能告诉我真相?
我虽然是个废物,但是我不是傻子。”
“如果你不告诉我真相,哪怕忍着剧痛,忍着无法无法言喻的悲伤,我也要离开你。”
“因为,你的心如果不属于我,那么你的人即便属于我,也不会是我的。”
“长痛与短痛,我会选择后者,因为,长痛不如短痛。”
“很抱歉,我不能当面跟你说这些事,因为面对你,我不知道怎么开口,你的美丽,让我词穷,你的甜美的笑容,让我说不出离开的字眼。”
“但,见字如人,希望你不要嫌弃,我通过信件的方式,把这些心里话呈现在你面前。”
那天周末,应允龙没有回他与满春租的房子,他在废弃民房,度过了艰难的两天。
这二十年来,他从来没有感受到如此难熬的两天。
那两天,他心如刀割,满脑子都是混乱的想法。
他知道,他留的那封信,满春肯定看到了。
他没有理由看不到,因为那封信,就挂在她房门口。
满春或许不会去厨房,或许不会去打开冰箱,或许不会去餐桌吃饭。
但是她肯定会回房。
只要回房,他就一定能看到。
看到那封信之后,满春会有什么反应呢?
是责怪他胡思乱想?
还是选择离开,与他一刀两断?
又或者是把她选择他的真正原因告诉他?
留了信件之后,应允龙很狠心的关掉了手机。
无数次,他都想打开手机看看,看到信件之后的满春,会有什么反应?
他的手机,会有无数个未接来电吗?
会有无数条信息吗?
这些电话与信息,会都来自满春吗?
但是当他每一次想打开手机的时候,都忍住了。
他在废弃民房躺了两天。
第二天下午,他终于忍不住了。
当他颤抖着手打开手机的时候,就在他以为,他会得到答案的时候。
现实在他手机开机的那一刻,给他来了狠狠一击。
他的手机空空如也,没有期待的铺天盖地的信息。
甚至一条回复信息也没有。
他失魂落魄地回家。
回到家的那一刻,满春像以前一样,给他脱鞋换鞋,给他泡茶,对他嘘寒问暖,就跟往常一样,一点异常也没有。
应允龙甚至觉得自己产生了幻觉,但是当他看到原本挂在房门口那封信已经不见了的时候。
他清醒过来,这不是幻觉。
满春看到了那封信。
就在应允龙错愕地时候,满春给了应允龙一个吻。
这还是他们在一起以来,他们的第一个吻。
“亲爱的,你先歇会,今晚我下厨。”
满春的厨艺很烂,真的很烂。
但那是满春第一次给应允龙做饭。
所以就算再难吃,应允龙也吃了个精光,并且以为,那就是这世界上最好吃的食物。
他已然全忘了,当初写信时候的那个决心。
那一刻,他只想下一顿,还能吃满春做的饭菜。
吃完饭之后,满春把桌子上的饭碗全都掀翻在地。
饭碗是陶瓷做的,摔在地上,无一幸免,每一个都碎得粉碎。
应允龙低头看地上的碎碗,再抬起头时,满春已经泪流满面。
“你不是说想知道我为什么选你吗?”
满春指着地上的碎碗,“因为除了你,没有人能够接受一个人生已经彻底破碎的人!”
结婚铁皮房里的温度跟一般的房子不同,白天猛烈的太阳炙烤着屋顶,一般到了晚上,别的房顶的热度会渐渐褪去。
但是铁皮房的屋顶,似乎将白天太阳的热量存储了起来,到了晚上,依旧发挥太阳的余热。
燥热的气息席卷着铁皮房子里的人。
这是一间由铁皮房围建而成的厂房。
厂房中间,有两条长长的流水线,上百号的男女工人分列流水线两边,正紧张忙碌着。
巨大的电风扇发出巨大的“嗡嗡”声,但是强劲的风,根本吹不走铁皮房里的燥热。
空气里的热流被搅动,让人变得越发的难受。
满春的工位,在临窗的位置,这个位置相对于其他位置,比较友好。
窗户大开着,时不时灌进来一股凉风,就好像是沙漠里的清泉一样,但是今晚,天气死气沉沉的。
没有一丝风。
满春看向窗外,窗外的路灯昏黄昏黄的,可见度非常低。
几只野猫在昏黄的路灯下一闪而过,发出婴儿啼哭的声音。
闷!
真的闷。
再过两天,可能要下雨了吧。
这个天气,闷得很不正常。
满春收回视线,打了个喷嚏。
还没等她缓过神来,她又打了一个喷嚏。
“满春,怎么了?
不会感冒了吧?
这个天气感冒,可难受了,又不能吹电风扇又不能吹空调。”
坐在满春对面的,是一个中年大妈。
满春不知道她叫什么名,她也没兴趣知道。
不过她还是礼貌回了一句,“谢谢关心,没有感冒,就是鼻子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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