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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集小说阅读休夫后,满城贵子都想递婚书

一世风华 著

现代都市连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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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角:沈宁燕云澈   更新:2024-07-30 18:30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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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全集小说阅读休夫后,满城贵子都想递婚书》精彩片段


沈宁慢条斯理的轻呷了一口茶水,冷睨着面前神情异样的这些人,唇角扯开了一抹嘲讽之色。

“宁儿,你误会了,连枝她不是捡来的婢子。”

顾景南担心蓝连枝受委屈,脱口而出的辩解道。

“那是什么?”沈宁缓抬起眼帘,黝黑双眸平静的直视这位曾让她飞蛾扑火万死不辞的丈夫。

顾景南自知理亏,有些不敢直视沈宁的眼睛。

但他无可奈何。

他自小对男女之事一概不知,婚后看了郎中才晓得自己不举。

为了逃避这事,他自告奋勇出征大齐。

蓝连枝作为大齐的公主,从不娇生惯养,在战场上英姿飒爽,要与他拼个你死我活。

一次意外,两人跌落了谷底,蓝连枝冰肌玉骨的奇香,让他怦然心动,也让他情不自禁。

原来,他并非不举。

这会儿,顾蓉也说,“是啊,宁儿,连枝是来跟你作伴的,这么大的府邸,你一个人忙前忙后的,总是会累,以后有连枝陪你了,你也不用那么辛苦。”

“砰——”

沈宁将喝完的茶盏朝桌上一压,发出的沉闷响声如晴天雷霆般使众人当头一震。

“作伴?”沈宁勾唇一笑,漫不经心的打量着蓝连枝,问:“会做饭吗?”

“大齐虽然战败,但我是大齐的公主,洗衣做饭有婢子们去做。”

蓝连枝微微抬起下颌,上挑的眼梢尽显出公主的傲气。

顾景南解释道:“周边国家虎视眈眈,和大齐的战争劳民伤财,必须结束,大齐兵力虽然稍逊我们燕京,但士气很高,大齐之所以能够依附燕京,连枝功不可没,是她劝说的,并且愿意自降身价,来我府上,既算是联姻,也算是大齐的低头。宁儿,这事关两国交好,不容儿戏。”

沈宁看着言之凿凿的丈夫,愈发觉得陌生。

他与顾蓉所说的每一个字,都像是锋利的刀子,割裂开她的灵魂。

后面赶来的采莲听到母子俩的话,才稳定好的情绪又崩了,泪珠如断线了般簌簌的往下落。

“大齐的公主不用洗衣做饭,我家小姐将门之女,就活该在你府上洗衣做饭了吗?”

采莲哭到上气不接下气,哽咽地说:“将军这话,可对得起当日的誓言,对得起小姐曾经的众叛亲离?从嫁进顾府,小姐可有一日歇息过?就因为将军说过,很多双眼睛盯着你,将军府不可奢靡。”

顾景南心虚得很,但想到自己堂堂镇国将军,被个丫鬟婢女所教训,躁郁到释放出了些驰骋沙场的铁血怒气。

“主子说话,哪有奴婢插嘴的地方?这样以下犯上,实在是不合规矩,传了出去,日后镇国将军府,还怎么在燕京立足?”

顾蓉眼神露出威严的凶光,看向采莲的眼神有一瞬间像是要吃人,“还不带下去,杖责三十,让她长长教训,国有国法,家有家规,无规矩不成方圆,一个丫鬟在上京无亲无故,要不是得我顾家眷顾,早就不知道漂泊到哪所青楼去了。”

顾蓉这是话里有话。

看起来是在教训采莲,实则都是在威胁沈宁。

沈宁祖家是开国元老级别的将军。

但那又怎样?

当初两家结亲,沈父当众和沈宁断绝了关系。

没有祖家支撑的沈宁,要是又失去了镇国将军府夫家这个依靠,沈宁不就跟个丫鬟似得走投无路?

沈宁听出了顾蓉的弦外之音。

两名高大的侍卫走来就要带走采莲。

采莲倒也倔强,红着眼不说个怕字。

“谁敢?”

沈宁冷扫了眼,言语之间有股子将门之后的不怒自威,那是自幼在父亲兄长熏陶之下从骨子里走出的气势,不管她做了多少年的饭,洗了多少件的衣服,都难以改变。

侍卫们面面相觑。

走也不是,留也不是。

将军凯旋,府上原该喜气洋洋,现在弄得硝烟弥漫,每个人心里都不是滋味。

特别是顾家的奴子们,都打心底里的喜欢沈宁,也都清楚要不是沈宁,这个家早垮了。

“宁儿别气,你们夫妻俩好不容易见一面,心平气和的坐下来吃吃饭,说道说道这几年发生的趣事儿。”

顾蓉是个聪明人,拉着沈宁到了桌上,侍女将厨房里的饭菜都端了上来。

“连枝,坐。”

顾蓉为蓝连枝拉开了椅子。

蓝连枝坐下后没有动筷,而是拿出帕子擦着一罐膏油擦拭着自己的红缨枪。

顾景南说:“连枝的这把红缨枪,名头很高,是江湖上有名的铸造师叶大师耗时七七四十九日打造的,枪柄还有一代宗师题的字,字是‘巾帼不让须眉’。”

“确实不让须眉。”顾蓉由衷的赞赏,满意的点点头。

蓝连枝琥珀般的眸子漾着光,一身的桀骜侠气,“父皇说过,我的手,是用来握枪的,不是菜刀,我的红缨枪法,在大齐同辈的男子中,也能进入前十。”

顾蓉母子也没觉得这话有问题,都喜欢蓝连枝身上的鲜活气。

采莲红着眼睛想开口,在沈宁的示意下憋着气一言不发的。

沈宁默不作声的喝着汤。

没人看得出她在想什么。

也没人听到她心在淌血的声音。

“宁儿,我们虽是妇人,但不能总是妇人之见,要为家国着想,从大局出发。”

顾蓉见沈宁不再咄咄逼人,随即见缝插针,想赶紧成就婚事。

沈宁不言。

顾蓉又说:“连枝不是寻常的女儿,她是公主,不能以妾室入府,以我之见,最好是平妻,景南,你怎么说?”

“儿子以母亲的安排为先。”顾景南说。

蓝连枝扬声道:“我不是拘于名分的人,心胸若宽广,即便为妾,我的天地也绝不在这一隅之地,只要能和景南长相厮守,怎么样我都愿意。”

相比之下,沈宁略显小家子气。

他们三人把主意打定了,都看向沈宁,等待着沈宁的意见。

沈宁直视顾景南,缓声说:“我初见你时,你在猎场杀狼,凡事都直言不讳,难道出去了三年,就学会了兜兜转转?但凡你说句心里话,而不是顾左右而言他,我都当你顾大将军是个男人,也不悔我过去的决定。”

顾景南沉默下来。

许久,他说:

“阿宁,我想娶她。”

沈宁笑了。


老师傅被沈宁的话给呛到面红耳赤,瞪着眼睛回道:“胡闹!我朝将军,岂容你一介妇人诟病?”

“妇人又如何?”沈宁黑黢黢的眼眸,映着日辉,毫不怯弱的直视老师傅:“前朝之所以衰败陨落,是因为暴君暴政使百姓民不聊生,江山社稷正所谓为天下计,纲常朝堂更是为了万民,大燕开国皇帝燕玄宗初次登入金銮殿,说的就是皇室宗亲文武百官当以民为天,大燕的妇人哪个不是大燕的民?赫连师傅此话,莫不是要推翻燕玄宗的观点?”

一番话下,一顶高帽子就这么戴在了赫连远山的脑袋上,惊得赫连远山冒出了满背的汗,指着沈宁还想说些什么,望着沈宁认真而固执的神情和那如深潭般的眼眸,竟是语塞了。

“若说顾景南是好儿郎,他自幼丧父,母亲独自带大了他,供他来上京谋生,时至三年前,他才把母亲接回来。”

沈宁说道:“试问,这三年是谁在照料他的母亲,而他顾景南尽过一天的孝吗?众所周知,彼时顾家尚未得镇国将军的封号,顾家一贫如洗,许多东西都是这三年里陆陆续续修葺好的,与他顾景南有关系吗?为子,不过如此,为夫,他背弃诺言,更是不值一提,何来的好儿郎?”

西演武场的众人闻言都陷入了沉思。

沈宁的这些话,他们从来都没有想过。

仔细推敲所听的每一个字,便会觉得不无道理。

何子剑弱弱地说:“可他大胜西齐啊……”

“是他大胜,还是燕京大胜?”沈宁戏谑的道:“大燕朝民富国强,兵力高于大齐的数倍,若以雄狮三十万西下,不出三个月,就能大捷。但大齐上下一心,信仰之强和民族精神不可小觑,若要真打起来,这三个月里,大燕至少死伤一半的兵力,胜利,将会建立在两国血腥之上。”

“不错。”陈欢欢迎着风微抬起下颌,说:“三年之战,说白了是用时间拉锯,内耗掉大齐的元气,再一鼓作气连攻边城,换我朝任意的一个将军,都能得到同样的结局,算什么好英雄?”

顾景南被说得恼羞成怒,俊脸黑得宛若锅底,看向沈宁的眼神比刀剑还要锋利,甚至还透着毒蛇般的阴鸷。

“沈宁,你不过是本将不要的女子。”

“错了。”

沈宁右手伸出,挑起食指朝着顾景南晃了晃,“顾大将军,记好了,是我休的你,我,不要的你。”

这是她执意要走五步流火的原因之一。

若不然的话,这一生都要被戳脊梁骨。

旁人也就罢了。

当顾景南也站出来戳她的脊梁骨,比外头流言蜚语的杀伤力得可怕千万倍。

顾景南忽而哑口无言,眼眶逐渐赤红,以清晰的速度爬满了分明的血丝。

相比起他满身喷发的怒气,沈宁就如同山间的一汪泉水,深邃,平静,冷的有质感。

眼见着气氛就要剑拔弩张,邓泊斐连忙出来打圆场,“今日,是子衿武堂的考核之日,时辰也过去许久了,诸位还请继续按照抽签制来武斗吧。沈小姐,连胜三人才有机会进入第二场的定力比试,你不妨休息会儿再比?”

“不用了,继续吧。”

邓泊斐讶然的看了眼沈宁,才望向快要怒炸的顾景南,“顾将军,烦请为沈小姐抽签。”

顾景南深吸了一口气,故意朝蓝连枝笑道:“我与连枝一体同心,连枝为我抽吧。”

他想用蓝连枝来奚落惹怒沈宁,但沈宁对此是毫无波澜。

莫说顾景南跟蓝连枝两厢情愿了,就算是听说他跟一条狗结为夫妻,沈宁连眉头都不会皱一下。

喜欢的时候,她愿付出性命,入无间地狱也无怨无悔。

若是失望,哪怕再痛,也绝不会留恋半分。

蓝连枝抽签了两次,留下的两个名字分别是沈宁接下来要对战的。

“何子剑。”

“许如意。”

蓝连枝冷冽的喊出这两个名字。

何子剑浑身一个激灵,眼睛瞪得似铜铃,想到沈宁接骨的画面还心有余悸的咽了咽口水。

“何公子,请——”

沈宁朝何子剑咧开嘴一笑,这笑落入何子剑的眼里,宛如索命催魂的黑白无常。

陈欢欢冷嗤:“该不会是要被吓得尿裤子吧?”

“谁说的?”

何子剑一鼓作气冲上武台,两条腿儿还在止不住的发颤。

沈宁率先出手,横跃半空,一脚踹在何子剑的腹部,直接把何子剑踹出了武台。

一招,败北。

何子剑摔得狼狈。

周围哄堂大笑。

何子剑拍拍屁股,缩着脖子灰头土脸的回去。

许如意的实力比何子剑高些,沈宁与他切磋了十招方才险胜。

连胜三次,沈宁可以直接进入第二场的定力比试。

至于剩下的考核人,还要继续进行武斗分出参差。

邓泊斐把沈宁带到西演武场的另一边,“沈小姐,第二场比试在这里进行,你是第一个到的人,肯定会有斐然的成绩。”

“但愿能借先生吉言。”

“武斗那里估计要点儿时间,沈小姐不妨到西边的憩房休息一下?”邓泊斐说:“憩房打开门,就能去到百花街,沈小姐若觉得枯燥,就去百花街玩玩吧。”

“好。”

百花街,如其名,整条街不论春夏秋冬,都会用各种应着时节的花儿来点缀。

每逢冬日,银装素裹,大雪纷飞,满街都是破雪而生的红梅,别有一番风味。

沈宁还在燕京学宫的时候,与朋友们来过百花街数次。

那会儿,她每次出行,身边都有十几个人,喝酒买花,骑马打猎,好是快活。

后来,都没了,对她皆是避而不见。

沈宁独自走在长街,晃神时误入百花深处。

百花深处人烟稀少,据说是北渊王顾景南随口一提花重金打造的,用古法浇灌,连到了深秋时节还能见到桃花灼灼,算是独一份的存在了。

沈宁抬起白如寒酥的手,轻抚枝桠间的一朵桃花。

“汪——”

一声犬吠,引得沈宁低头看去。

是一条白到发光的狗,突地咬住她的裙摆,“刺啦”两下便咬开了衣料。

“景蓝,莫要无礼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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